
证券日报网讯 11月13日晚间,温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及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暨专业投资机构温润(珠海)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联方严广宽、严广洪,专业投资机构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共同投资温润生物制造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工商注册名称为温润农业生物科技(云南)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盛证券,简称“温润生物基金”)。近日,温润生物基金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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